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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第一次网友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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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为了爱

不逗留

说好努力奋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

就像十八岁的我

不再幼稚

却仍年轻

十八岁的我

并不成熟

却不懵懂

十八岁的我

有些轻狂

有些不羁

我的梦想

是流星吻别时的甜蜜

是即将接纳辉煌时的铿锵

十八岁的我

因为约束于枷锁而郁郁寡欢

但更多的

是因为拥有成功的喜悦

而欢呼雀跃

我们将落魄的眼泪

隐藏在远处灯塔的光亮中

将萧索的渴望

诠释于空远的星辉里

别让回忆侵蚀热烈

因为

我已经十八岁

十八岁

不哭

我知道

只有陌生但是热情的你

才能让我的未来

拥有美好和幸福

就让我和你在漫漫人生路上

互相搀扶

直到永远

于是

幸福就是幸福了

在无意间相遇

却为幽暗的生命

带来温柔美好的光亮

静静欣赏黑暗世界里的惊喜

这只属于我们的

神秘安静而又有价值的一生

其实,我只是一个喜欢写文章的矫情中二女汉子罢了。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所谓的诗情画意,有时候写出来的诗,连自己都读不懂。

很多时候, 作家写的东西,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写。随意的打打字,不经过大脑,肆意挥洒。

在BBS上发帖的人不少,但也算不上很多,因此,他看到了我写的诗,并且回复我的帖子,说我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

我有趣吗?我不知道,但我认为他是有趣的,因为他的昵称叫做“七彩祥云”。

我喜欢《大话西游》,把这部电影里的经典台词背的滚瓜烂熟。

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

若这位网友是我的盖世英雄,那也不错。可是,网络上的人,见不到摸不着,谁知道他是怎样的呢?即使他很丑很挫,依然会装作一个帅哥,用霸道总裁的口吻,跟人聊天。

我没见过网友。如果我是男生,见网友不算个事儿,可我是个女生,我得考虑自己的人生安全问题。虽然我没有倾国倾城的貌,但好歹也能拿得出手。别被网络对面的坏人生吞活剥了才好。

小乔是我的好朋友,不过我们的境遇却是千差万别的。她学习好,嘴又甜,而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又不会讲话,因此,追她的男生很多。但是,那些男生,大多都惨败了。因为她已经达到了情场上最高的境界,能同时对几十个男生发出喜欢的信号,等对方来追她,她又不置可否,让男人们患得患失,云里雾里。她从来不得罪人,没追到她的男生,反而成为了她的好朋友,成了她的追随者。

小乔总说我太无趣了,我这种女生,是情商上的失意者。这也难怪,我除了长得还算端正,其他的,实在拿不出手。戴着厚厚的眼镜,身高也不高,学习还不好,从小到大,没有男生围着我转,连一颗糖,都不会优先给我吃。

小乔真是我的好朋友,她会把她不要的男生介绍给我,可惜他们总觉得我不如小乔,因此看不上我。我又爱吃,每天吃很多食物,估计男生怕养不起我,也就放弃了。

所以,在决定见“七彩祥云”之前,我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第一,如果他是个丑男,我也愿意和他做朋友,只不过不是男朋友罢了。第二,如果他是个帅哥,瞧不起我,甚至讽刺挖苦我,以后再也不理我了,我也能接受。

我期待着跟他的见面。

在见面之前,因为害怕他见了我之后,我们的联系就会告一段落,所以又与他聊了很多。

“你紧张吗?”他问我。

“不紧张,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我都愿意和你做精神上的好朋友。”我回复他。事实上,我很紧张,而且,精神上的好朋友,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他回答:“我很紧张,因为要见到心目中的女神了。”

天啊,在他的心里,我居然是女神。我只不过多花了一些时间,与他聊天罢了。我很诚恳的回复网络上每个人跟我说的话,但这只是出于礼貌。至于照片,我也上传了,可能是像素太低的缘故,我觉得照片的确很好看。

无论如何,明天就要见他了,心里真的期待。】

当天的更新刚发出去,评论区就爆了!

因为孙见微花了10天时间,在BBS上疯狂的发帖和回帖,从早到晚。只要父母不进她的房间,她就在电脑上赖着不下线,因此,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

在97年这个上网还很贵的年代,没有人比她发帖的数量更多,也没有人比她这么喜欢去所有别人的帖子底下灌水。

“很有意思!”

“期待女主见男主!”

“男主一定很帅吧!”

“我喜欢女主,女主很可爱!”

看着他们的回复,孙见微在房间里笑得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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